天津鸣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西青区储厚道(津港大道-梨双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地块位于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该道路西起津港大道、东至梨双路,北侧为龙腾花园居民区,南侧为待开发空地,总调查面积为68489m2。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通知书(2022西青线选申字0031),其规划用地性质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天津环城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受本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的委托,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规定“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相关规定,于2022年8月至2022年9月开展了西青区储厚道(津港大道-梨双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通过两个阶段的调查,分析了该地块内的土壤、地下水污染状况,并做出如下结论:
(1)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地块现状为:
①地块内西南侧及中部至东北侧为空地,其中地块内西南侧空地面积约为1120m2,地块内中部至东北侧空地区域总面积约为25380m2。
②地块内中部至西南侧为地块周边居民自占菜地,主要种植蔬菜、玉米等农作物,灌溉来源为居民自行储存的雨水等,面积约为31270m2,地块内中部农田地下有一条南北向供电线贯穿地块。
③地块内西南角有一段道路为已建成的储厚道路段,包含机动车道、绿化带及人行道,其地下存在路灯套管、电信管线、输配水管、雨水管线、污水管线等地下管线;地块内中部偏西南及中部偏东北处各有一处道路,其中中部偏西南道路为硬化路面,中部偏东北道路为土路,中部偏东北土路的南北两端地下有雨水管线、污水管线、输配水管线、电信管线等地下管线;地块内道路总面积约为9869m2。
④地块内东北角处有一段地表水,为卫津河,面积约为850m2。
⑤地块内无建构筑物,未发现地下水井,未发现地下储槽,未发现已被化学品污染的痕迹,未发现化学品腐蚀或泄漏的痕迹且无明显异味存在。
(2)地块内东北侧为历史北口村村落,2012年拆迁完毕,至今为空地,地块内西南侧有小部分区域为南口村村落,2015年拆迁完毕;地块内中部有一学校,为南北口雅爱中心小学,于2018年停止使用,2020年拆除,现部分区域被周边居民自占为菜田,种植蔬菜;地块内中部至西南侧为历史农田,主要种植水稻、玉米、蔬菜等农作物,灌溉来源为卫津河,2017年部分农田停止种植,闲置至今;地块内西南角历史上为道路,沿用至今。
(3)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了解到,地块周边800米范围内主要有居民区、现存工业企业、在建工程、待开发的空地、道路、河流等。地块外800m范围有15个敏感目标,含13处居民区,1处中学,以及1处综合服务中心;24处现存企业,包括工业型企业12处、加油站1处、物流及停车场4处、园区管委会1处、仓储型企业3处、机动车检验公司1处、陵园1处、变电站1处;4处在建工程,其中2处为居民区,另外2处为工业用房;1条河流,为卫津河;17条道路。
(4)本地块周边800米范围历史上有农田、村落、居民区、鱼塘及工业区。
(5)根据前期的地块调查,结合人员访谈得到的地块内及周边历史及现状使用情况,分析项目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可能存在的污染来源有历史及现状农田种植农作物过程中有机农药、化肥、塑料大棚的使用,历史村落中用煤及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排放等,以及地块内道路中汽车滴油及尾气排放。
此外地块周边800米范围内还可能存在的潜在污染源有,农田种植农作物过程中有机农药及化肥的使用,历史村落中用煤及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排放等,历史及现状工业企业的生产活动中可能存在的污染影响等,以及周边停车场、物流公司、仓储公司及道路中汽车尾气排放等造成的污染。
(6)经分析,调查项目地块重点关注的潜在污染物包括:铜、镉、铅、汞、镍等重金属,氯代烃、苯系物、熏制剂等VOCs,多环芳烃等SVOCs,以及石油烃、有机农药类、酞酸酯类等。
(7)第二阶段调查根据地块历史使用和现状情况,以及污染识别结果,地块内土壤平面上总体采用系统布点法,其中网格间距为80m。
(8)本次调查地块共布设土壤采样点19个,土壤采样深度为0.2-6.0m,地下水采样点6个,地下水监测井深度为4.5m-5.5m,地表水采样点1个。采样调查阶段共采集43组土壤样品及6组现场平行样,6组地下水样品及1组现场平行样,1组地表水样品及1组现场平行样。将采集到的全部样品及平行样送至实验室检测,土壤及地下水检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45项基本项,以及选测项pH值、石油烃、有机农药类及酞酸酯类,地表水检测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24项(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COD、BOD5、氨氮、总磷、总氮、铜、锌、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氟化物、氰化物、硫化物)。
(9)通过实验室检测表明,送检的43组土壤样品中均检出6种重金属(铜、镍、铅、镉、砷、汞),其样品检出率均为100%;检出7种半挥发性有机物(萘、苯并(a)蒽、䓛、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其样品检出率为2.33%;检出石油烃,其样品检出率为60.47%;其余指标均低于方法检出限。送检土壤样品pH值在8.6-10.16之间。所有检测样品的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指标均低于方法检出限。
(10)通过实验室检测表明,送检地下水样品中检出5种重金属(铜、镍、铅、镉、砷),其中铜、镍、铅、镉的样品检出率为100%,砷的样品检出率为83.33%;检出甲体六六六、乙体六六六及六氯苯,其中甲体六六六的样品检出率为33.33%,乙体六六六及六氯苯的样品检出率为16.67%;检出石油烃,其样品检出率为100%;其余指标均低于方法检出限。送检地下水样品pH值在6.8-7.8之间。其中重金属、六六六总量及六氯苯含量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石油烃含量均未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附件5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11)通过实验室检测表明,送检的1组地表水样品中检出5种重金属(铜、锌、铅、砷、硒),常规指标中检出氨氮、挥发酚、总氮、总磷、高锰酸钾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氟化物、溶解氧和粪大肠菌群,其余指标均低于方法检出限。本项目送检地表水样品pH值为8.2,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pH在6~9 之间的相应标准,铜、锌、铅、砷、硒、挥发酚、氟化物符合Ⅰ类标准,溶解氧符合Ⅱ类标准,粪大肠菌群符合Ⅲ类标准,高锰酸钾盐指数、化学需氧量符合Ⅳ类标准,氨氮、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均属于劣Ⅴ类,故本地块地表水属劣Ⅴ类。
综上所述,西青区储厚道(津港大道-梨双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地块内土壤、地下水、地表水中检出的污染均低于相应的筛选值和标准限值,符合未来规划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无需开展进一步详细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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