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鸣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滨海新区欣嘉园27号地小学项目地块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嘉丰路以东、欣发道以南,四至范围是:东至规划幼儿园用地,西至嘉丰路,南至广场用地,北至欣发道,总调查面积为13056.8m2。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通知书(2022滨海地条申字0121),其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A33)。
天津鸣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受本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的委托,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规定“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相关规定,于2022年8月至2022年11月开展了滨海新区欣嘉园27号地小学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通过两个阶段的调查,分析了该地块内的土壤、地下水污染状况,并做出如下结论:
(1)地块内现状情况为:地块内现作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欣嘉园配套工程项目部正在使用中,分为宿舍区域、菜地区域、通讯塔基站区域、混凝土硬化道路区域、办公区域。地块内生活污水经地下生活污水市政管网收集后统一排向污水处理厂,地块内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在垃圾箱后由市政部门清运。地块内无生产加工活动,无地下水开采井及勘测井,无地下储槽,无污染的痕迹,无化学品腐蚀或泄漏的痕迹且无明显异味存在。
其中地块内宿舍区域位于地块内西侧,区域内铺设面包砖,面积约为6801.4m2;菜地区域位于地块内西南侧,主要种植大葱、辣椒等蔬菜,面积约为887.6m2,浇灌水来源为地块内地下输配水管中的自来水;通讯塔基站区域位于地块内西南角,面积约为271.9m2;混凝土硬化道路区域位于地块内中部,呈南北向贯穿本地块,面积约为981.7m2;办公区域位于地块内东侧,区域内均铺设面包砖,面积约为4114.2m2。经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本项目地块内有地下管网分布,分别为通讯、生活污水、雨水、输配水、供电管网。
(2)通过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了解到,地块内历史变迁情况为:
2012年前地块内一直为空地,内有毛渠若干,深度约为0.5m,但因土质原因未能进行农作物种植,仅有芦苇生长。
2013年,地块内完成土地平整工作,地块内西侧及东南侧开始用作周边建设项目临时项目部,项目部内建有办公区、宿舍区、配套道路临时停车区,均为硬化地面,其中办公区及宿舍区位于地块西侧,配套道路有南北向一条、东西向两条,合计三条,临时停车区位于地块东南侧;地块内东北侧仍为空地。
2014年,地块内西侧项目部办公区及宿舍区部分彩钢房拆除后重建,其余区域无变化。
2015年,地块内东南侧原临时停车区建设彩钢房,作为项目部办公场所使用,其余区域无变化。
2016年初,地块内西侧及东南侧项目部陆续拆除,地块内西南角建设通讯塔。
2016年9月,地块内建成中铁十八局集团欣嘉园配套工程项目部,沿用至今,此后地块内使用情况未发生变化。
(3)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了解到,本项目调查地块外800m内范围现状有22个敏感目标,含12处居民区,3处学校,1处医院,以及6处其他敏感目标;2处临时项目部;1处生活垃圾转运站;4处在建工程;1条河流,为黄港水库二库东干渠;12条道路。
(4)本地块周边800米范围历史上曾有空地、军事禁地、坑塘、沟渠等。
(5)根据前期的地块调查,结合人员访谈得到的地块内及周边历史及现状使用情况,分析项目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可能存在的污染来源有历史及现状项目部中临时停车区域汽车滴油及尾气排放,土地平整、项目部拆建、通讯塔基建设及道路建设等工程中大型机械设备的使用过程中设备漏油及尾气排放,道路中汽车滴油及尾气排放,地块内现状农用地中化肥和农药的使用,相邻地块建筑材料及小型机械设备存放。
此外地块周边800米范围内还可能存在的潜在污染源有,历史及现状项目部中机械加工区切割、焊接金属,生活垃圾转运站以及道路中汽车尾气排放等造成的污染。
(6)从污染物的迁移途径及迁移速率、污染物对人体健康风险的影响程度等方面考虑,调查项目地块重点关注的潜在污染物包括:铜、镉、铅、汞、镍等重金属,氯代烃、苯系物、熏制剂等VOCs,多环芳烃等SVOCs,以及石油烃(C10~C40)、有机农药类。
(7)第二阶段调查根据地块历史使用和现状情况,以及污染识别结果,地块内平面上总体采用系统布点法并结合专业判断法进行土壤采样点布设,其中网格间距为60m×60m。
(8)本次调查地块共布设土壤采样点6个,土壤采样深度为0.2-6.0m,地下水采样点4个,地下水监测井深度为5.5m。采样调查阶段共采集28组土壤样品及3组现场平行样,4组地下水样品及1组现场平行样。将采集到的全部样品及平行样送至实验室检测,土壤及地下水检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全部45项基本项目,选测项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2”其他项目中石油烃(C10-C40)、有机农药类14项,此外还加测了pH值以及有机农药类中的艾氏剂、狄氏剂、异狄氏剂。
(9)通过实验室检测表明,送检的28组土壤样品中均检出6种重金属(铜、镍、铅、镉、砷、汞),其样品检出率均为100%;检出石油烃(C10~C40),其样品检出率为71.43%;其余指标均低于方法检出限。送检土壤样品pH值在8.67-9.95之间。土壤中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10)通过实验室检测表明,送检地下水样品中检出5种重金属(铜、镍、铅、镉、砷),其中铜、镍、铅、砷的样品检出率为100%,镉的样品检出率为75%;检出石油烃(C10~C40),其样品检出率为100%;其余指标均低于方法检出限。送检地下水样品pH值在7.1-7.6之间。地下水中重金属含量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含量未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实地采样分析,滨海新区欣嘉园27号地小学项目地块内土壤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中重金属及有机物含量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规定的Ⅳ类限值,地下水中石油烃(C10~C40)含量不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未来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A33)的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要求,无需开展进一步详细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