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欣嘉园04-17地块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嘉丰路以东、欣达道以南,四至范围是:东至绿化区,南至历史鱼塘区域及现状鱼塘,西至嘉丰路,北至欣达道,总调查面积为66467.9m2。根据永定新河湿地生态区分区TGa(07)01单元04-14地块控规修改草案公示稿,其规划用地性质为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居住用地(R)中二类居住用地(R2)。
天津鸣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受本地块土地整理单位的天津滨海新区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规定“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相关规定,于2023年7月至2023年8月开展了天津市滨海新区欣嘉园04-17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通过两个阶段的调查,分析了该地块内的土壤、地下水污染状况,并做出如下结论:
(1)本项目调查期间地块内现状情况为:地块西北侧为废弃滨海黄港精品农业观光园区域,地块南侧为历史鱼塘区域,东侧及东南侧为现状鱼塘、地块东北侧为绿化区域。地块内无生产加工活动,无大型机械设备使用及停放现象,仅有少量小型机动车行驶及停放现象,对本项目地块可能产生的污染影响较小。地块内无地下水开采井及勘测井,无堆土,无坑塘,无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处,无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使用痕迹,无地下储槽,无污染的痕迹,无化学品腐蚀或泄漏的痕迹且无明显异味存在。本项目地块内有地下管网分布,分别为电信管线、污水管线、热水管线、中水管线、输配水管线、雨水管线、供电管线和路灯管线。
其中地块西北侧废弃滨海黄港精品农业观光园区域为钢结构覆盖钢化玻璃材料建筑物,长约120m宽约110m高约6m,面积约为14326.7m2;观光园区域内分为种植区域、走廊区域及露天景观区域,种植区域和走廊区域地面铺设石英砖,露天景观区域四周地面为混凝土地面。观光园内种植区域共有六处,每个种植区域内都有多块混凝土菜畦以及一条东西向贯穿种植区域道路,四周分布管线,种植区域东西两侧地面有排水道,每块混凝土菜畦大概高约0.3m,长约30m,宽约6m,根据人员访谈了解到,种植区域主要种植油麦菜、彩椒、茄子、黄瓜等30余种有机蔬菜,灌溉水来源为地块内地下水输配水管中的自来水,使用有机化肥,因观光园区域现已废弃,后续不涉及使用化肥及农药活动,种植区域面积约为13243.3m2;走廊区是由竹子廊架搭建成连廊休闲区,长约110米宽约8米高约3.5米,两侧有竹制围栏和竹制座椅,竹制围栏上有历史遗留葡萄藤,走廊区域面积约为1083.4m2;露天景观区域共有四处,每处露天景观区域长约42米宽约6米,中间均种植绿植,露天景观区域面积约为1136.0m2。
地块南侧为历史鱼塘区域,尚未进行土地平整工作,内有雨水沉积,深约0.3m,地块南侧偏中部的历史鱼塘两侧有木质垂钓观景台和配套道路,三条南北向道路,两条东西向道路,均为混凝土硬化道路;历史鱼塘区域面积约为16362.5m2;经人员访谈了解到,历史鱼塘曾养殖鱼类,在2018年后逐渐废弃。地块东南侧及东侧各有鱼塘一处,水深均约为3米,鱼塘里养殖鱼类,现状鱼塘总面积约为8342.7m2,其中地块内东侧鱼塘长约150米,宽约50米,面积为7768.6;地块东南侧鱼塘有部分区域在地块内,该区域面积约为574.1米。
地块东北侧为绿化区域,绿化区域种植柳树、榆树等树木,面积约为12590.9m2。
地块内废弃滨海黄港精品农业观光园预计于2023年10月拆除,经人员访谈,因观光园主体结构为钢结构覆盖钢化玻璃材料,具有较高回收价值,故观光园拆除后预计将建筑材料回收再利用或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故拆除过程中避免使用大型挖掘机械,采用人工拆除作业,以免造成建筑材料的过度破坏,地块内混凝土硬化道路不予拆除,因此地块内建构筑物拆除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污染影响较小。
(2)通过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了解到,地块内历史变迁情况为:
2011年前地块内历史上为空地,历史用地性质为农用地,部分区域有毛渠,深度为0.5米,但因土质原因未能进行农作物种植,仅有芦苇生长,内有2条沟渠,分别位于地块内西南侧及中部偏东,深度约为2m,水体来源为黄港水库东二渠。
2012年初地块内沟渠垫土填平,填土来源为地块内空地土壤。地块内西北侧开始建设滨海黄港精品农业观光园,于2012年9月滨海黄港精品农业观光园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同年地块内南侧建设鱼塘。
2013年地块内东北侧空地完成土地平整工作;地块内南侧鱼塘建设完成。
2014年开始建设东侧及东南侧鱼塘,同年地块内东北侧空地开始规划道路并种植绿化。
2018年,地块内南侧鱼塘开始逐渐荒废至今。
2019年地块内西北侧滨海黄港精品农业观光园开始荒废自后地块内使用情况未发生变化。
(3)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了解到,地块周边1000米范围内主要有居民区、工程项目部、在建工程、待开发的空地、道路、河流等。本项目调查地块外1000m范围有18个敏感目标,含7处居民区,4处学校,1处医院,以及6处其他敏感目标;3处临时项目部;1处大型车辆停放处;1处废钢材回收站;2处在建项目;1个欣嘉园污水泵站;1处高速收费站;2条河流2条河流,分别为黄港水库东二渠和杨北排河;14条道路。
(4)本地块周边1000米范围历史上主要为空地,因土质原因未能种植农作物,仅有芦苇生长,2013年前后地块周边居民区及配套设施等开始陆续建设。
(5)根据前期的地块调查,结合人员访谈得到的地块内及周边历史及现状使用情况,分析项目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可能存在的污染来源有废弃滨海黄港精品农业观光园、历史及现状鱼塘;地块内废弃滨海黄港精品农业观光园中对化肥和农药使用;历史及现状鱼塘中施肥和重金属的污染;地块内停车区域汽车滴油和尾气排放。
此外地块周边1000米范围内还可能存在的潜在污染源有,历史及现状项目部中机械加工区切割、焊接金属;废钢材回收站重金属、石油烃污染;道路中汽车尾气排放等造成的污染。
(6)经分析,调查项目地块重点关注的潜在污染物包括:铜、镉、铅、汞、镍等重金属,氯代烃、苯系物、熏制剂等VOCs,多环芳烃等SVOCs,以及石油烃、有机农药类。
(7)第二阶段调查根据地块历史使用和现状情况,以及污染识别结果,地块内平面上总体采用系统布点法并结合专业判断法进行土壤采样点布设,其中网格间距为80m×80m。
(8)本次调查地块共布设土壤采样点16个,土壤采样深度为0.2- 6.0m,地下水采样点6个,地下水监测井深度为6m,地表水采样点3个,底泥采样点6个。采样调查阶段共采集67组土壤样品及8组现场平行样,6组地下水样品及1组现场平行样,3组地表水样品及1组现场平行样,6组底泥样品及1组现场平行样。
将采集到的全部样品及平行样送至实验室检测,土壤、底泥及地下水检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全部45项基本项目,选测项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2”中石油烃(C10-C40)、有机农药类14项全测,此外还加测了pH值以及有机农药类中的艾氏剂、狄氏剂、异狄氏剂。A1、A4、A9点位位于历史鱼塘区域,A16点位位于历史沟渠点位,因此A1、A4、A9、A16点位地下水检测指标中还加测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 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及限值”中除放射性指标及菌类指标以外的35项。地表水检测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24项(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COD、BOD5、氨氮、总磷、总氮、铜、锌、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氟化物、氰化物、硫化物)。
(9)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实地采样分析,该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中重金属及有机物含量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规定的Ⅳ类限值,地下水中石油烃(C10~C40)含量不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 (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不属于污染地块。
综上所述,天津市滨海新区欣嘉园04-17地块内土壤、地下水中检出的污染均低于相应的筛选值和标准限值,符合未来规划为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居住用地(R)中二类居住用地(R2)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无需开展进一步详细调查工作。